为了繁荣我省的版画创作,配合推荐出高水平的作品参加第十七届全国版画展的评选,广东省美协版画艺委会将于2005年9月28日在汕头市博物馆举办“2005广东版画展”。
一、展览的评选、评奖:
本次展览由版画艺委会负责组成评委会评选出入选和获奖作品。入选作品颁发入选证书和画册;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画册,并推荐参加第十七届全国版画展的评选。
二、收藏:
汕头市博物馆将收藏部分作品并颁发收藏证书。
三、本次展览的入选作品可作为加入省美协的条件之一。
四、参展作品要求:
凡2004年以来创作的作品,未参加过广东省美术作品展览的均可送件,作品画心尺寸最大高不超过1.5米,宽不超过1米;作品自行装框,外框尺寸高不超过1.7米,宽不超过1.2米(勿装玻璃),建议制作一些精美的中小型作品。
五、收件时间、地点:
作品于2005年9月15日交到广州市人民北路871号广东省文联展览厅“南星阁”。每幅作品交参评费100元,推荐全国作品接通知后每件再交80元。希望各地市美协和各大美术专业单位集体送件。不接受邮寄作品。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
200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