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于2005年10月8日在南京举行。为了配合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的隆重举行,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要求,订于2005年10月10日至20日在南京举行第六届全国体育美术作品展览。
为了繁荣和提高我省体育美术创作水平,力争向第六届全国体育美展推荐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文联决定主办,并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承办2005年广东省体育美术作品展览。现将展览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展出日期、地点
展出日期:2005年7月30日至8月5日。
展出地点: “南星阁” 展厅、广东画院展厅。
二、参展作品内容及规格要求
自2001年广东省体育美展以后创作的以反映群众体育活动和竞技体育比赛为题材的作品,包括:雕塑、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宣传画、壁画、漆画等画种均可送展。
参展作品规格尺寸要求按下面<注:>。
三、收件地点、日期
收件地点: “南星阁” 展厅(广州市人民北路871号原省美协展厅),每位作者每画种只可交一件作品,每件作品交评审费50元。
收件日期:2005年7月24日至25日。
各市、各大美术专业单位集中统一送件,不接受个人送件。省属单位及广州市的零散作者可直接送件。
四、评选及评奖
由省体育局、省美协共同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评奖。评委可免评送一件作品参展,但不参加评奖,不上送全国美展。
在省展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30件,颁发获奖证书,并作为我省推荐参加第六届全国体育美展评选的作品,每件作品交费100元。凡绘画作品超出规定尺寸,雕塑作品超出规定重量的不予推荐。
注意事项:
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届展览的各项规定。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含摄影作品)者,一律取消其入选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与主办和承办单位无关。
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