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广东漆画创作,迎接将于2005年11月在厦门举办的“中国漆画作品展”,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与阳江市人民政府经过认真讨论,决定在阳江市风筝馆举办“第二届广东漆画展”。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广东省阳江市文联
三、协办单位:阳江市群众艺术馆、阳江市风筝馆
四、展出时间及地点:2005年9月2日至12日在广东省阳江市东风三路沿湖路(鸳鸯湖畔)阳江市风筝馆展出。
五、展出作品数量及要求:拟展出漆画作品约120件。凡近年来创作的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展览的漆画作品均可参选。作品要求具有传统漆艺技法又具有创新观念和高雅的审美意识,并注重贴近和反映现代人的生活和感情。
作品规格要求:长和宽均不得超过150cm。
六、作品征集方法
每位作者可送2-3件作品参评,作品背面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话、邮编、作品尺寸等,每件作品须交纳参评费100元(未能入选者退还50元)。
收件时间:2005年8月12-13日上班时间。
收件地点: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老校区新教学大楼11楼1111室
如通过邮寄方式送件,务须于8月13日前寄达以下地址: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老校区新教学大楼11楼1111室庞国华、李伦同志收(美院邮编510260)。
联系人:李伦(电话:84019457、13602779406)、庞国华(84017391、13682217878)
七、评选评奖
由广东省美协漆画艺术委员会负责评选和评奖工作。本届漆画展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秀奖13名。凡入选的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省美协的条件之一。
所有入选作品均发给入选证书,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拟在开幕式时颁发证书并举行漆画学术研讨会。
本次展览将出版精美画册,收入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在展览开幕时发行。
八、原则上全部落选和入选作品均退件。如有意被购藏者请先声明,可由组委会与作者及收藏方协商。
九、凡送作品参选者,则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集启事的各项规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第二届广东漆画展组委会
200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