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繁荣我省水彩画、粉画创作,推动水彩画的研究与探索,拟在2007年8月,与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同举办“第四届广东省水彩、粉画展”。这是广东水彩粉画创作、研究与展示的艺术平台,希望作者们拿出有个性、有创意、有艺术性和时代气息的作品。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广东省美协水彩画艺委会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中山市美术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中山市美协水彩画学会 中山美术馆
四、展出时间地点:2007年8月19日-31日 中山美术馆
五、组委会:
主 任:许钦松、罗宗海、郑锦源
副主任:陈小禾、李卓文、胡炬湛、黄树德、梁欣基
委 员:叶献民、陆铎生、区焕礼、黄堃源、赵 明、廖学军、刘春潮
六、送件及参评要求:
1.原则上2004年以来本省作者的作品,未参加全国、全省性美术作品展的水彩、粉画(含水彩画、水性丙烯画)均可送展;每位作者限送作品两件,作品背面请详细写明姓名、题目、创作时间、地区、地址、邮编、电话。
2.作品自行装框(拒收玻璃镜面)。作品尺寸不超120 cm×120 cm(不含外框)。
3.交作品时每件作品收取参评费50元,入选作品评出后,即通知作者,作者需交纳画册出版费每件300元,不交纳画册出版费而展出并入编画册者,其作品不予退件。
4.本次展览要求各地美协及各有关美术专业单位统一送件(特殊情况个人送件者须直接送达中山美术馆),并附作品清单一式二份(包括作者、题目、尺寸、作者地址、联系电话),收件地址:中山市西区岐江公园内中山美术馆,邮编:528400,联系人:刘春潮,联系电话:0760—8625363、13702452164
5.收件日期:2007年8月6-8日三天,每天9:00—1800,过期不予收件。
七、评选与奖励:
1.由省美协组成评委会除评出入选、获奖作品外并由省美协水彩画艺委会向第八届全国水彩画展推荐作品。
2.本届展览设金、银、铜、优秀奖若干。
3.金银铜获奖作者奖金:金奖每位3000元、银奖每位2000元、铜奖每位1000元。
4.入选作品可视为申请加入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八、其他:
1.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作品将统一退回送件单位。
2.作者送件参评视为同意本通知的有关规定。
广 东 省 美 术 家 协 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委会
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