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新疆建设兵团文联、各产业文联、总政文化部:
根据中国文联八届二次全委会的工作部署,经中国文联书记处批准,决定按照2007年2月修订的《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章程》的规定,举办“第六届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的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与参评文章时限
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中个人会员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非会员在中国文联和各团体会员主办的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均可参评(参评文章亦包括会员、非会员发表的中国文联和各团体会员主办的有内刊号的内部文艺刊物上的文艺评论文章)、中国文联各团体会员举办的各类文艺研讨会中的评论文章(已发表)。文艺理论文章不在评奖范围。
本届评奖参评文章发表时间限定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是(以出版物上刊印的时间为准)。
二、推荐工作要求
1、初评推荐单位和推荐数额:
(1)中国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新疆建设兵团文联、各产业文联、总政文化部为本次评论奖的初评推荐单位。
(2)各初评推荐单位可推荐参评文章8篇。除各文艺家协会外,其他推荐单位所推荐的文章中,每一个艺术门类不得超过2篇。同一作者只限1篇。不得超额推荐。
请各初评推荐单位认真组织初评,力求参评作品的覆盖面和学术水平有新的提高。
2、推荐材料及时间:
(1)每篇参评文章的发表原件(刊物带目录页、报纸带报头)。
(2)每篇参评文章一式10份(A4纸型)。
(3)各初评推荐单位均须提交一份“推荐参评文章说明”并挟盖单位公章。“说明”包括:文章篇名、作者姓名(笔名)及作者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包括E-mail)、邮编、联系电话(包括住宅电话及移动电话)等。
(4)所有材料均须在7月1日以前寄送(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奖项分设“文艺评论奖”和“组织工作奖”。
文艺评论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2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60篇;一、二等奖可有空缺。
组织工作奖若干。
四、评奖程序
由申国文联理论研究室对各初评推荐单位报送的参评文章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评。
复评:自初评报送的文章中评选出若干篇入围终评。
终评:自入围文章中评选出文艺评论奖一、二、三等奖。
由申国文联理论研究室评选出组织工作奖若干。
评和终评均按《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评奖结果经中国文联书记处审批后由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五、颁奖式(时间、地点另定)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