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
“粤港台书法交流展”已在香港、广州两地巡回展出,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现将展出作品退回你本人,请于今年4月30日前到省书协办公室领取,逾期将不再退还。如有问题,请与省书协办公室联系。未领“粤港台书法交流展作品集”的作者请一并取回。因省书协办公条件及人手有限,望配合我们的工作,谢谢!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二00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