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1日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四届第六次主席团会议通地过)
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第二十条规定,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四届第六次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任命赵长青同志为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四届秘书长,陈洪武同志为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四届副秘书长:郭雅军同志不再担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四届秘书长职务。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