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办机构: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广东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机构:东莞市摄影家协会
东莞市长安镇摄影协会
十月的长安镇彩旗列列,气球飞舞,呈现出浓烈的节日气氛。“同在莲花山下”长安镇第二届文化艺术节隆重举行,一个盛大的民间嘉年华活动将展现在众人眼前。国内外民间表演团体云集,各种特色节目纷呈,届时的长安镇成了欢乐的世界,激情的海洋。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们,“中国乡镇之星”——长安镇期待着你们的到来。2米大鼓、5头大象、9条彩龙、50头醒狮、50米学生书画卷、200名汉子跳陕北腰鼓、千人广场舞、数千米巡游队伍、还有专门组织的拍摄场面……
无数的色彩、欢乐的动感在向你们发出诚挚邀请,用你们的智慧和“摄影眼”,尽情地享受艺术节所带来的乐趣吧!
本届大赛细则如下:
作品要求:
1、在长安镇第二届文化艺术节期间拍摄创作与艺术节相关的作品均可投稿参赛。
2、参赛作品统一规格为8R,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如使用数码相机须有足够的精度,单幅原始电子文件须15兆以上。作品可作调整,但不得改变现实原貌,稿件不得装裱。
3、作品背面写上题目、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4、来稿数量不限。所有获奖作品统一调底制作,用毕归还作者,不能提供底片或电子文件者,或是文件精度达不到要求,作自动弃权处理。
5、所有作品凡涉及版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由作者本人负责。
奖项设置:
金牌奖1名 5000元
银牌奖3名 各3000元
铜牌奖8名 各1000元
优秀奖70名 各300元
以上均由主办机构颁发获奖证书
其他事项:
1、凡参赛作者需交报名费5元办理摄影证。
2、凡投稿参赛则视同承认本大赛章程。
3、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机构。
4、大赛主办机构对所有获奖作品有权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光盘,不再另付稿酬。
5、由主办机构代表组成。
截稿日期:2005年11月10日
办证及收稿地点:
1、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22号三楼广东省摄影家协会(510080)
电话:020-87614883 87304827
2、东莞市莞城向阳路东莞广场报告厅二楼东莞市摄影家协会(523001)
电话:0769-2480807
3、东莞市长安镇文化站(523847)
电话:0769-5331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