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文化源远流长,岭南舞蹈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为响应中共广东省委“把广东省建设成文化大省”的号召,通过组织岭南舞蹈比赛,促进对舞蹈艺术的锐意创新,使岭南舞蹈进一步融入当今改革开放充满现代气息的时代中去,振奋民族精神,力争出新的精品,求得岭南舞蹈艺术的进步和发展,同时,从中选拔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全国性的舞蹈比赛。经批准广东省首届岭南舞蹈大赛定于2005年1月至3月举行,具体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舞蹈家协会
珠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珠海市舞蹈家协会
珠海特区圆明新园旅游有限公司
珠海三角影视中心
珠海添艺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南方电视台
二、 组委会机构成员
由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文联、广东省舞蹈家协会、珠海市委宣传部、珠海市文联、珠海市舞蹈家协会,以及承办、协办单位有关领导人组成。
三、 参赛人员和参赛舞蹈品种
1、广东省内各专业、业余舞蹈团体及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2、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等各类舞种均可报名参赛。
四、 对参赛舞蹈作品的要求
1、“岭南舞蹈”的定位是:具有岭南时代精神风貌,岭南地域文化特色,岭南民族民间风情的舞蹈,凡符合其中一个方面的舞蹈作品都可以参赛。
2、舞蹈作品要求突出“新创”“新意”“新貌”(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9月所创作舞蹈作品,虽参加过全国比赛,但未获奖,并已经过修改后的作品亦可参赛)。
3、每个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报送单位和个人可根据节目情况报选专业组或业余组。
五、 评委会的组成
由广东省舞蹈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
六、 比赛程序和地点
1、参赛节目原则上由各市文联、舞协选送,也可以个人报名自送。
2、专业组初赛形式是录像评选,2005年1月30日作为送初赛录像参赛节目的截止日期。业余组初赛形式是评委到各分赛区评选,2005年1月30日作为报名(送节目资料)截止日期。
3、报送初赛节目资料和录像地点: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0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1307室广东舞蹈家协会,邮编:510635,电话:38486373、38486837,传真:38486375
联系人: 谭益清、刘粤湘
4、初赛选出2—3台节目,定于2005年3月在珠海市进行决赛。
七、 奖项设置(不分舞种)
1、专业组(单、双、三)金奖壹名、银奖贰名、铜奖叁名。
(群舞) 金奖壹名、银奖贰名、铜奖叁名。
2、业余组(单、双、三)金奖30%、银奖40%、铜奖30%。
(群舞) 金奖30%、银奖40%、铜奖30%。
3、评委会根据比赛实际情况可设最佳编导奖若干名、最佳作曲奖若干名、最佳演员奖若干名。
获奖节目专业组分别发给奖杯、证书、奖金。业余组分别发给奖杯、证书。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省舞蹈家协会
珠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0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