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局、文联(剧协)、戏剧专业学校、艺术培训团体:
为了响应中央号召,弘扬民族文化,振兴戏曲艺术,培养广大少年儿童对祖国传统艺术的兴趣与爱好,在广东省委宣传部的关心和支持下,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戏剧家协会决定于今年开始举办“广东省少儿小梅花选萃活动”,请参照《报审细则》有关规定做好初审工作,我会将对上报作品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广东省戏剧家协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首届广东省少儿小梅花选萃活动”报审细则
一、活动宗旨
响应中央号召,弘扬民族文化,振兴戏曲艺术,培养广大少年儿童对祖国传统艺术的兴趣与爱好。
二、主办单位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戏剧家协会
三、时间安排
1、2006年3月由广东省戏剧家协会向各地文化局、市文联等相关单位送发“小梅花选萃”活动细则,各地文化局、文联等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当地展开发动工作和初审工作。
2、2006年5月25日前由各地文化局、文联等单位向广东省戏剧家协会报送参审者的报审材料。
3、2006年6月中旬完成复审。
4、2006年7月上旬确定终审日期并由省剧协向各入选单位发出书面通知。
5、2006年7月下旬在广州举办2场比赛,1场颁奖演出。
四、报审年龄
“首届小梅花选萃”活动,以199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为报审者的年龄要求。为保证报审者年龄的真实性,报送材料时须附报审者户口本影印件。
五、组别区分
专业戏校或艺校学员、大专院校中的艺术系学员、戏曲艺术院团自培学员参加专业组报审,其他人员参加业余组报审。
六、报审项目
按照项目分组报审:
1、地方戏曲片断、唱段演唱。(提倡和鼓励新编少儿戏曲剧目,但须确定其中主要演员1-2名报审“小梅花”;考虑到此类节目的特点,广东省戏剧家协会将根据节目艺术质量在终审结束后对编、导、音乐、配演人员给予适当鼓励)
2、戏歌演唱。(提倡新创作)
3、戏曲艺术技能表演。(舞蹈性强的戏曲片断或武戏、民族器乐演奏、自拉自唱等)
七、所设奖项
1、表演奖
2、指导奖
3、组织奖
八、报送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0号14楼(510635)
联系人:宋潇楠 电话:020-38486843
邮箱:gdxj@gdart.com
附:“首届广东省少儿小梅花选萃活动”报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