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7月1日,海南歌舞团成立,后称广东民族歌舞团,团址在海口市,1985年7月迁回广州(1989年11月2日改为南方歌舞团)。50年代初期,其成员是从原南方大学海南分校文工团及东江文工团的部分艺术骨干组成。海南歌舞团由海南行政区党委领导,首任第一副团长马明。1954年10月,为了发展黎族、苗族的艺术事业,海南歌舞团搬迁到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首府——通什,改名海南民族歌舞团。张羽任第二副团长。
1956年10月,马明副团长带领歌舞团创作人员到海南自治州各县、乡深入生活,创作了《三月三》、《半边裙》、《打柴舞》、《钱铃双刀》、《碗舞》等一批舞蹈节目。当年,黄克任副团长。
1957年初,海南民族歌舞团与华南歌舞团组成广东代表团赴北京参加第一届全国音乐舞蹈会演,海南民族歌舞团被誉为“五指山花朵”,她的舞蹈《三月三》被选入中南海怀仁堂为毛主席和党中央首长演出,并得到中央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同年6月,舞蹈《三月三》被选为参加莫斯科第六届世界青年与学生和平友谊联欢节演出。
1958年3月,海南民族歌舞团应邀到广西南宁参加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大典的演出,并受到贺龙元帅的接见。之后被派到越南民主共和国海宁省演出,同年被评为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
1959年张福申任海南民族歌舞团团长,3月自治州府与海南行政区合并,全团搬到海口市。5月参加全省专业文艺会演,《草笠舞》、《松不老》、《舂米谣》、《远航归来》、《松涛之花》、《叮咚舞曲》、《老汉之歌》、《养得鹅肥情更多》、《椰树开花》等歌舞节目被评为优秀节目,获得广泛赞誉。
1960年5月26日,海南民族歌舞团被评为广东省文教战线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并被批准授予全国文教战线先进集体;陈翘、陈德英被评为海南行政区文化战线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工作者。6月,张福申团长代表海南民族歌舞团出席全国文教战线群英会。12月3日,在海南为接待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胡志明举行专场演出。
1960年12月30日,广东省委决定:将海南民族歌舞团改名广东民族歌舞团,张福申任团长,崔柏林、刘春芳、梁安遵、杜式瑾、郭育民任副团长。
1962年3月,参加第一届羊城音乐花会演出,《叮咚舞曲》获优秀节目奖励。6月,优秀舞蹈《草笠舞》参加在芬兰赫尔斯举行的第七届世界青年与学生和平友谊联欢节演出获金质奖章。
1964年至1965年,全团参加“四清”运动,后来参加在广州演出的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演出。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歌舞团领导和艺术骨干受到严重冲击,创作和演出活动基本停顿。
1969年,在“文化大革命”中期,海南区党委决定,将广东琼剧院、广东民族歌舞团、海南话剧团合并易名海南文工团,广东民族歌舞团改名海南文工团歌舞队。另有50人下放到枫木干校劳动改造。
1972年,孙启录任歌舞队革委会主任。当年创作演出《喜送粮》、《胶园晨曲》。《飒爽英姿》、《开山歌》、《野营大军过山来》、《黎族代表上北京》、《流水欢歌》等一批节目参加在佛山举办的广东省文艺会演获得好评。1973年这批节目由珠江电影制片厂拍成电影《粤海轻骑》第二集。
1978年,创作一批新节目参加广东省文艺会演,《踩波曲》、《带枪的新娘》、《我爱苗山》等获得好评。
1979年,全团参加日本电影《天平之甍》的拍摄。
1980年4月,恢复广东民族歌舞团,刘选亮任团长,云平任党组书记,陈翘、韦日祥任副团长。
1981年4月25日,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民族歌舞团搬迁到广州赤岗,由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管理,省文化厅负责业务指导。后由省侨务办公室管理一段时间,1993年起由省文化厅管理。此后,该团创作演出一批优秀节目:《村边的故事》、《鼓乐瑶》、《赶时髦》、《摇篮曲》、《打柴舞》、《摸螺》、《椰林深处》等,其中《摸螺》获1993年首届广东省鲁迅文艺奖一等奖。1983年4月,该团应国务院文化部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邀请到北京参加“五。一”节演出,在人民大会堂向首都观众、中央领导人和外国来宾展示了广东省民族艺术的风采,中央领导人李先念、万里、邓颖超、廖承志、王首道、杨静仁等出席观看。接着,该团赴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陕西5省、自治区巡回演出,行程11000多公里,受到观众的广泛赞誉,得到中共广东省委和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广东民族歌舞团的创作演出节目,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深受中外观众的欢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该团应邀到香港、澳门、法国、奥地利、西班牙等地区和国家演出;在国内,1973年12月,为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演出,为美国、英国、苏联和香港地区来访艺术团、组作交流演出。
广东民族歌舞团拥有陈翘、刘选亮、张羽、陈创等一批创作、编导人员。该团有三条过得硬的成功经验。一是坚持艺术的民族化道路,二是坚持深入生活、扎根生活,三是坚持艰苦朴素的传统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