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联络部工作职能
1. 负责对中国文联、兄弟省(市、自治区)文联、省内各地市文联、产业文联及驻穗部队等团体会员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
2. 负责与国际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文艺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联谊交流,组织文艺界的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3. 负责协调省文联业务主管的近30个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工作,做好社团年检登记的管理工作。
4. 参与省文联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接待工作。
5. 组织文艺家深入生活进行采风活动,为文艺家创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6. 负责组织和协调省文联机关、省文艺家协会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对外文化交流工作以及护照、签证的办理工作。
7. 编辑出版《广东文艺界》。
8. 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家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并保管文联艺术档案。
9. 负责组织协调省文联进行的文艺表彰,开展“送欢乐,下基层”等活动。
10. 完成省文联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近年来,组织联络部在省文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部室同仁上下一心,积极进取,勇于承担,注重实效,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我们深知,组联工作凸显了文联的职能,代表了文联的形象,体现了文联的宗旨。为此,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协调能力、运作能力、创新能力和拓展能力,为广大的艺术家和会员搭好“桥”建好“家”,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加快广东实现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做出积极的贡献。